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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设施十三五规划下发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重点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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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10-16

    财联社15日讯,据大智慧通讯社,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和住建部在系统内部联合印发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根据规划,2020年我国将建成集中充换电站1.2万座,分散充电桩480万个,满足全国5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据媒体报道,《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是作为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配套文件,已经在主管新能源汽车的部委内部下发。

 

    充电设施将分区域、分场所建设,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重点发展

 

    据悉,《发展指南》将全国分为加快发展区、示范推广区、积极促进地区三个区域,并提出了分区域建设目标。

 

    首先,在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山东、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海南等电动汽车发展基础良好、雾霾治理任务较重,应用条件优越的加快发展地区,新建充换电站7400座,充电桩250万个,满足266万辆电动汽车的需求。

 

    其次,在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示范推广区,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4300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220万个,以满足超过233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再者,在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尚未被纳入国家新能源推广应用范围的积极促进地区,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400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10万个,以满足超过11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此外,文件要求,结合公交、出租、环卫与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停车场所,适当补充独立占地的充换电站,新建超过3850座公交车充换电站,2500座出租车充换电站、2450座环卫与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

 

    在交通枢纽、大型文体设施、城市绿地、大型建筑物配建停车场、路边停车位等城市公共停车场所,建成超过2400座城市公共充电站与50万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满足临时补电需要。

 

    在城际高速公路服务区,2015年之前初步形成“四纵两横三环(四纵:京沪高速、京港澳高速、沈海高速、京台高速;两横:青银高速、沪蓉高速;三环: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的城际快充网络,建成超过500座城市快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