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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刺激政策不断 财政部调整房地产交易契税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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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2-22

    财联社19日讯,继月初下调首付比例后,中国房地产市场再度迎来新的刺激措施。多部门今日发文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

 

    财政部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3、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北上广深暂不实施部分优惠。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通知的第二项契税优惠政策及第二条营业税优惠政策。

 

    央行、银监会2日发布通知,进一步支持合理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不实施限购的城市,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可在25%的基础上再下浮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房贷未结清的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此前的不低于40%调整为不低于30%。

 

    房地产业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对上下游产业具有高度相关性和带动性。去年以来随着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接连下调,全国商品房销售增速明显提升,房地产开发投资出现企稳迹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把“化解房地产库存”列为今年五大任务之一,机构认为此次降首付政策的出台时点早于预期,看好降准降息、财政补贴、税费优惠等后续政策加速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