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证监会[微博]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通报变得更为频繁。《证券日报》记者统计,今年通报次数达33次。
从查处的情况看,涉案主体呈现出多样化。既有发行上市主体,也有中介机构;既有公募资产管理机构,又有私募资产管理机构;既有证监会给予市场准入和业务许可的机构,也有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活动的社会主体。一些传媒机构因传播虚假、误导性信息而涉案。既有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董监高管和相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个人,也有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和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除此之外,少数社会个人和散户炒家也有涉案。
从违法行为类型看,同样呈现出多样化。既有违反信息披露要求的信息欺诈行为,也有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交易行为;既有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违反经营规范要求的违法行为,也有中介机构违反勤勉义务的执业违法行为;既有传统典型的证券期货欺诈行为,也有利用市场业务创新的新型违法行为。
深挖市场操纵线索
在证监会通报的所有案件中,操纵市场属于较为“高发”的类型之一,还涉及到两起“第一案”。
9月18日,证监会通报了5起操纵市场案。其中,青岛东海恒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操纵180ETF系证监会查处的操纵ETF第一案,而金建勇涉嫌操纵“国海证券(9.14, -0.05, -0.54%)”股票价格则是证监会查处的利用融券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第一案。
这两起案件的主角,最终都领到了“没一罚三”的罚单。
对于操纵市场这种行为,证监会态度非常坚决,称将进一步加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异常交易行为的综合比对筛查分析力度,深入挖掘市场操纵线索,发现符合有关条件的案件,及时纳入专项执法行动,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净化市场环境,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严查非法经营证券业务
经营证券业务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人未经许可非法从事证券业务都是对资本市场基本法律制度的漠视,是对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损害,必须予以严惩。
9月18日,证监会通报,拟对福诚澜海、南京致臻达、浙江丰范、臣乾金融、杭州米云、黄辰爽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四家公司领到的罚单都是“没一罚三”。没收黄辰爽违法所得267058.14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同时,对四家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予以警告,并处以15万元到30万元不等的罚款。
证监会表示,证券、期货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客户账户管理有关规定对客户身份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严格遵守审慎经营和风险管理要求。对于证券、期货公司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身份的违法行为,证监会都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打击内幕交易不留死角
8月7日,证监会通报,今年以来依法对内幕交易中源协和(79.34, 0.00, 0.00%)、报喜鸟(5.58, -0.02, -0.36%)、潜能恒信(13.250, 0.00, 0.00%)、和佳股份(19.130, -0.29, -1.49%)、时代新材(16.17, -0.31, -1.88%)股票等20起违法违规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1名法人、31名自然人进行行政处罚,罚没款共计1636.85万元。
1月9日,证监会通报,2013年下半年开发启用大数据分析系统以来,已调查内幕交易线索375起,立案142起,分别比以往同期增长了21%、33%。已将涉嫌利用“银润投资(42.15, -0.44, -1.03%)”、“圆城黄金”、“爱施德(9.26, -0.03, -0.32%)”、“焦作万方(5.77, -0.03, -0.52%)”等43家上市公司的内幕信息,从事非法交易的林平忠、张鹏、聂平等125名个人和3家机构移交公安机关。
对于内幕交易违法行为的打击,证监会也从多个方面重点推进,如突出“从源头上净化水源,严禁内部人泄密”的执法重点,重点打击“刺探内幕信息”的恶劣行径以及严厉打击通过自媒体等新型传媒泄露内幕信息行为。
对违法减持保持高压态势
从证监会公布的案件来看,违法减持的占比同样不小。
9月18日,证监会称,已经完成对19宗案件的审理工作。其中,15宗违法减持案件共涉及6名自然人股东、10家法人股东以及法人股东的11名责任人,违法超比例减持的金额最高为95,659.1万元,违法减持的比例最高达7.81%。
8月21日,证监会表示近期集中力量对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违反法律规定减持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首批20起案件共涉及10名自然人股东、1名实际控制人、11家法人股东以及法人股东的17名责任人。这些案件中,违法超比例减持的金额最高为73756.5万元,违法减持的比例最高达7.52%。
7月31日,证监会通报称,已对涉嫌超比例减持未披露、短线交易以及窗口期减持、违反承诺减持等违法违规行为立案52起、采取行政监管措施77项;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91项,采取限制交易措施34项。
严惩各类违法主体
除了上面这些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今年以来通报的案件中,还包括保代违法入股案、传播虚假信息案、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等。对于这些案件的当事人,证监会都予以严厉处罚。
此外,证监会还针对券商两融业务中出现的违规问题进行查处,并对相关券商采取警示的行政监管措施。
市场人士表示,不管是专项执法行动,还是在日常工作中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监管层这样做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给市场各方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